骗子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夹江县的侯某为骗取村民们钱财,谎称自己的门市是某银行设立的分行,可以在其处存钱。打着这样的幌子,数位村民上当受骗。日前,夹江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了审理。 侯某是夹江县人。2015年10月,侯某开始在夹江县麻柳乡关口村五组自己经营的副食门市“e集市”开展电商业务。同年11月27日,侯某经向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头信用社申请,在该门市安装了电话支付终端,客户可以通过此终端进行当日2000元以内的小额取款。 从2016年起,侯某利用麻柳乡部分村民到其门市缴费、取款的时机,向村民编造其处是华头银行设的分行可以在其处存钱且利息高于信用社等谎言,骗取村民信任。侯某以存款的名义,先后骗得了7位村民的存款,共计125450元。 被骗村民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些老人为了方便,将钱拿给侯某,由其代办存在银行里。不料,当存款到期或急需用钱时,这些老人却找不到侯某。 骗到钱的侯某陆续将赃款用于赌博、修建自家房屋和个人消费等,挥霍殆尽,无力偿还。 2017年11月11日,侯某逃到南京打工。12月13日,被南京警方抓获。 日前,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侯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5450元,继续予以追缴。(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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