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租房过道里,自己3岁的儿子被邻居放置的热水瓶烫伤,看到邻居家8岁孩子活泼乱跳,这位妈妈竟然一时冲动报复,故意将一盆热水浇在了这名孩子的背上,造成大面积烫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事件。 小娟是一名全职妈妈,平时主要负责照顾好3岁的儿子。2018年5月的一天,小娟有事要外出几小时,于是叮嘱家人照顾好孩子,谁知还没到家就接到儿子被送到医院的电话。小娟急忙赶到医院,原来儿子是在自家合租房过道上玩耍时,不小心踢倒了邻居家放置的热水瓶,被开水烫伤了小腿。后邻居将儿子送医,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经过一段时间的诊治,小娟儿子的伤虽然痊愈了,但是留下大片疤痕,还花了不少医药费。小娟于是向邻居追讨剩下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可邻居认为小娟要求的数额太高,且其家人也未照顾好小孩,要负一定责任。小娟则认为自己已经多次提醒邻居,不要将热水瓶放在过道以防烫伤孩子,是邻居置之不理才导致事件发生,必须负全部责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但仍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小娟看着儿子的伤痕、想到儿子受的苦,怨愤渐增。 6月18日端午节当天中午,邻居家叫了亲戚一起在合租房的客厅吃饭。邻居家8岁男孩小轩吵闹、嬉笑的声音刺激到小娟。想到自己儿子之前经常痛到哭喊妈妈,又想到争执时对方的恶劣态度,小娟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冲动之下,她回家拿热水壶烧了一壶热水,倒在一个洗脸的塑料盆,随后端着这盆热水来到客厅,泼在了站在餐桌边的小轩背上…… 小轩被大面积烫伤。经鉴定,小轩的烫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二级。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因小娟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且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故依法被批准逮捕。 “小娟的孩子虽然不是被害人,但也要尽力使他的母爱不缺席、不失位。未检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会更加注重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一系列举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助力。”该院分管未检的副检察长张淮宾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小娟到案后对自己一时冲动伤害孩子的行为后悔不已。 为了化解矛盾、消除积怨,检察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小轩的母亲表示谅解小娟,小娟也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双方正式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和解达成后,该院对小娟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其能回家照顾儿子。同时检察官也对小轩的伤情恢复及后续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关注。(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