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市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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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1 17: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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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全市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实现建校率达100%。
      意见要求,要以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丰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和内容,形成适应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家校合作育人关系,促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精细化。
     此外,意见提出要从办好家长学校、建好家长委员会、建立完善教师家访制度、建设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家校有效沟通和问题调处机制等几个抓手入手,切实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
       其中,意见指出,家长学校是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重要平台。全市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建校率要达到100%。家长学校由学校负责组建,学校校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家长学校要做到“五有”,即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明确的计划安排、有系统的教学内容、有可行的成效评估。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对于家长委员会,则要求建立完善中小学三级家长委员会体系,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在家长会方面,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家长会,并积极创新家长会形式,通过专家主题讲座、家长典型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形成育人合力,不断提升育人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可以通过考核和激励等方式,鼓励支持学校干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入户实地家访,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入户实地家访。(搜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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