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重恩:完善营商环境 从特惠过渡到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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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9 15: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纪念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年暨50人论坛成立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于9月16日在北京举行,会上CFT50高级学术顾问、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委员白重恩出席并演讲。
白重恩 / CFT50高级学术顾问、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委员
白重恩表示,我国的营商环境还不是很完善,企业如果都照章办事,就会遇到困难。但是我国有个特惠模式,在营商环境不完善的时候,地方政府会为某些特定企业提供特殊的帮助和保护,使得这些企业可以克服不良的营商环境所造成的阻碍。
但白重恩指出,特惠模式会带来很多问题,并非最优安排,而仅是次优安排,“普惠制度还不完善,特惠制度还有它的作用,但是特惠制度不会长期有效,随着经济发展,特惠制度能起到正面效果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他呼吁应尽力完善普惠制度,同时在普惠制度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讨论是否需要继续容忍一些次优安排。
以下为演讲实录:
白重恩:我跟大家报告的题目是“夯实经济增长的市场制度基础”,今天我们的会议既是纪念50人论坛20周年,也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所以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对改革开放中市场制度的一些思考。
4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在市场制度环境方面还是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世界银行每年会发布一个报告,对不同的国家进行排序,有十个方面的小排序,还有一个综合排名。
可以看到某些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另外一些方面,我们在排序上甚至会出现退步,当然排序是相对的,但如果我们停滞不前,而其他国家取得了进步,我们在排序上就会退步。总体来说,尽管综合排名有了改善,但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在某些方面我们还是有很大的问题。
下面我想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在市场制度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的经济增长到底是怎么取得的?因为经济学中都是说,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制度,经济增长是很难实现的,但是我们的制度基础并不是那么稳固,但仍然取得了经济增长,到底是为什么?
第二,如果说过去有一些机制,使得我们的制度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获得增长,那么这样的机制未来是不是还是有效?
第三,如果未来会有效的话,未来我们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我和我的合作者提出这样一个答案,刚才世界银行的那些排序都是按照企业照章办事会遇到多大困难列出名次的,如果我们的企业都照章办事,确实很多事都有困难,但是有一些企业在发展中得到了各种各样的帮助,使得他们能够克服制度障碍。我们把这称之为特惠模式,这是在普惠制度化情况下,营商环境不完善的时候,地方政府会为某些特定企业提供特殊的帮助和保护,使得这些企业可以克服不良的营商环境对自身发展可能造成的障碍。
特惠的模式到底在什么条件下能对经济增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呢?如果说我们能够很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普惠制度,当然就不需要特惠了。但要形成完善的普惠制度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所以在普惠制度还够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也没有特惠,某些企业也得不到帮助,大家都得不到帮助,可能所有的企业都不能实现盈利。在这种情况下,特惠尽管不公平,但还是使得某一些企业得到了发展。
当然,说到不公平,就要看它带来的损失有多大,如果特惠的对象都是一些低效的企业,肯定对经济增长是不利的,如果特惠的对象是一些效率比较高的企业,那么经济就可以获得增长。
是什么样的机制使得这些特惠对象是相对比较高效的企业呢?刚才在前面加深了几个词,一个是地方政府有能力,第二是也有激励。地方政府选择那些特惠对象是受到激励的引导,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激励使得地方政府愿意选择这些效率比较高的企业来成为特惠对象呢?我们说,是从他个人的收益来考虑。这种收益不是那种狭义的个人的经济收益,可能是他的成就感,可能是他的政绩,当然也有可能是狭义的经济收益。我们认为在过去这一段时间内,地方政府有这样的激励,选择比较高效的企业作为普惠对象。
问题是这样一种特惠的模式是否可持续呢?这就要看特惠模式除了可以帮助某些企业得到比较快的发展之外,还有什么问题?刚才我们说到有不公平的问题,不公平可能带来资源的错配。如果给一些企业提供很多资源,其他企业要获得资源就比较难了,这就会带来挤出效应。
如果说特惠对象都是低效的企业,不仅不公平,而且效率也会出现很大问题。但是如果特惠对象是比较高效的企业,对效率的影响就不是太大。地方政府除了有激励来选择这些有效率的企业来帮助之外,还要有能力。
我们在追赶型的经济中,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来识别哪些行业是下个阶段可以比较快速发展的行业,所以识别比较高效的特惠对象还是可以做到的。随着经济发展,随着追赶型的特征越来越弱,要让地方政府继续有效的识别高效特惠对象就变得越来越难了。所以我们过去的这种特惠模式,在未来能够起到良好作用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
这种特惠模式还带来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腐败问题、地方保护,因为地方政府保护了某些企业,愿意保护他的特惠对象,使得非特惠对象很难进入本地市场。另外,特惠对象跟他有比较密切关系,特惠对象不是消费者,而是某些企业,所以消费者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当地方政府适应了,很喜欢特惠的模式当中,因为从中得到至少有权力选择哪些特惠对象,没有很强的激励改善普惠制度,这是一个长期问题。
最后一个是特惠模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些全国性的问题,地方政府没法解决,比如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地方政府无能能力。
这种情况长期来看是不可持续的,就要从特惠向普惠过渡,这是具有极大挑战性的过渡,地方政府有能力改善普惠的制度,其实制度的形成,不一定全部从上而下,有很多制度细节从下而上,需要通过摸索,才能知道怎么做得更好,如果地方政府没有激励,其实是很困难的。
这样的激励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也是一个问题,过去在特惠制度模式之下,地方政府很难受到特惠对象的影响,但是为了让他有激励,完善普惠的制度,应该说有更多的企业、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对地方政府施加影响,才有激励建立普惠制度。所以我们怎么来让更多的企业和更多的消费者,对地方政府行为方面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力,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形成普惠制度需要的过程很难,完善的普惠制度没有形成之前,在这个过渡期怎么办?在这个过渡期,如果我们减弱了地方政府提供普惠的能力或者是激励,都会带来短期的一些问题,我们是否要想办法来克服这样的问题。
形成完善的普惠制度很困难,简单地讲一下世界银行排序当中比较落后的地方,比如设立企业,有了比较大的进步,从158名到93名,似乎是进步很大,但是这个是对于某些企业来讲的,因为简政放权确实更容易设立企业了,但仍然有很多领域有很高的准入障碍,这些在数据中都反映不出来,因此在这方面,仍然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纳税方面有退步,相对来说,我们的税收负担跟其他国家相比是越来越重的。我们为了实现经济结构的改善,希望有更好、效率更高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盈利空间,更多地投资,来改善环境,降低他们的负担是一个方面。
在社保征收和营改增的征收能力都改善的情况下,当征收改善了,我们就有空间降低法定的缴费率和税率,这样可以为我们企业降低税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比如普惠金融制度也是非常困难,投资者保护怎么来让投资者有信心来进行投资,这也是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些方面,还有很多方面。
最后,总结一下,特惠制度不是最优的安排,是次优的安排,在普惠制度还不完善的时期,特惠制度还有它的作用,但特惠制度不会长期有效,随着经济发展能起到正面效果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我们要尽力完善普惠制度,但是怎么来提供动力,来完善普惠制度,这是我们特别需要考虑的。同时在普惠制度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要容忍一些次优的安排,这是我想跟大家汇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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