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张爱国 记者 陶维洲)爱车停在自家楼下,结果被掉落的花盆砸坏,更让人心塞的是,花盆就是车主家的。车主当即报保险公司理赔,却遭拒,于是他又向南京江宁交警求助。交警表示,高空坠物砸坏车,不算交通事故。 9月初的一天,家住南京江宁的金先生还同往常一样,把自己的爱车停在自家小区楼下,正对着楼层的阳台下方。当天傍晚,金先生在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似乎是玻璃碎裂的声音。金先生从阳台往下一看,顿时傻了眼,自己的爱车挡风玻璃被砸坏了,再一看地上躺着一地的“凶手”——自家阳台的花盆碎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金先生便联系了为爱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对方却拒绝了金先生的请求。保险公司给出两个理由,一是金先生的爱车被砸坏的是前挡风玻璃,车损险里不包含挡风玻璃的损坏赔偿,必须单独购买车挡风玻璃的险种;二是因高空坠物砸坏车辆,应该找到高空坠物的致害方承担责任。但因高空坠物的致害方亦是金先生本人,所以车子损坏需要金先生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金先生不服,又拨打“122”向交警报警。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前往现场查看后,告知金先生,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高空坠物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保险意外事故,无法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金先生对保险公司给出的不理赔原因和民警给出的说法还是不认同,拨打“12345”政务热线寻求帮助。“12345”工作人员告知金先生,高空坠物不属于交通事故,我国民法明确规定,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有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