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卖房还债 广德法院一次了结15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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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6: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2日,广德县人民法院一次性成功执结15起案件,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战绩榜再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1年至2016年期间,杜某某因承建建筑公司,欠下材料商广德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某集团公司广德建材分公司、韩某某、刘某某等人混凝土、钢筋、水泥等材料款共计25.4万余元,欠下施工方吴某某工程款2.9万余元;因资金周转,先后分别向雷某、李某等5人借款共计18.4万元。因杜某某久拖欠款不还,被上述人员分别起诉至广德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杜某某依旧未偿还分文借款,各当事人分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杜某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分别进行了查询,查询到房产一套,为杜某某与其妻子郑某某共有。法院遂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因该房产为被执行人与其妻子所共有,财产不好分割处理,且该房产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考虑到执行该房产后被执行人无住处,因此,法院虽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但一直未启动拍卖程序,而是一直督促杜某某自动履行欠款。但杜某某一直置若罔闻,对执行干警的好心劝说并不放在心上。后干脆外出打工,人也难以找到。见“软招”不行,执行干警决定来“硬招”。2018年7月,法院“动真格”依法对该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这时,一直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杜某某主动现身了,其与其妻子一起来到法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自己卖房,以求房子卖个好价钱。其保证卖房后一定会结清所有执行款。为保障案件当事人双方权益,法院同意了被执行人的请求。很快,杜某某将房产卖掉,将15起案件的标的款共计近50万元一次性打到法院账户,了结了所有案件。
  来源:广德县人民法院 袁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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