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天下] 4岁女童上“三无”托儿所 遭负责人17岁儿子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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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08: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济南

4 岁女童小岚被妈妈送到一家庭式托儿所,但谁都没有想到,该托儿所负责人周女士 17 岁的儿子吴某居然趁小岚午睡之际,对其进行侵犯。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岚妈妈正在给小岚洗澡。" 妈妈,我下面有点不舒服。" 小岚委屈地跟妈妈说。小岚妈妈一惊,在仔细听完女儿的描述后,她顿时天旋地转,立刻找来小岚的爸爸,当晚就报了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因为平时上班忙,没时间照顾孩子,小岚的父母便将女儿送到了小区内一个家庭式托儿所。这家托儿所没有正规经营许可证,负责人为周女士。周女士看到小区内有不少学龄前儿童家中无人看管,便将自己家里的两个房间收拾出来,开起了托儿所。事发时,周女士的托儿所里有 13 名四五岁的幼童。

当时正值暑假,周女士 17 岁的儿子吴某放假在家,每天除了看手机就是玩电脑时。案发当天,吴某在玩累了手机之后,突然萌生了想看一看小女孩身体的念头。看到房内睡觉的幼童,他便选择了睡在房间最里面角落的小岚进行侵犯。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岚被惊醒后,非常害怕,开始哭泣,吴某便停止了侵犯行为。" 我知道进一步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被抓后,吴某交代。

虽然吴某作案时尚未满 18 周岁,但他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近日,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案发后,检察机关为小岚安排了专业的心理疏导,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及其家庭进行帮教和沟通,并且迅速向有关部门反映 " 三无 " 家庭式幼托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引起重视。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民办幼托机构大量出现,其中家庭式托儿所颇受家长欢迎。但当前家庭式幼托机构存在无许可违规经营、无专门托管场所、无正规从业人员等 " 三无 " 现象,安全隐患较大,各位家长应给孩子选择正规的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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