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 大丰警方成功抓获公安部督办涉枪案件嫌疑人

[复制链接]
查看: 14331|回复: 1

55

主题

7

回帖

39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91
发表于 2018-8-30 09: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盐城
  近日,大丰警方接到广州警方的协查请求,要求协助侦办公安部督办“710专案”。
  大丰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协查工作机制,根据广东警方提供的线索,俞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大丰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以及走访排查,发现嫌疑人并非先期摸排的俞某!且嫌疑人取邮件时多次迂回,规避探头,极难辨别嫌疑人真实身份,案件一下陷入僵局。
  但办案民警并未停止案件的侦查,继续抽丝剥茧,通过一天一夜的分析研判,终于发现其中的“猫腻”。
  原来,犯罪嫌疑人冒用俞某身份证,从事网上仿真枪交易,“取件人”真实身份另有其人,系吴某(男,37岁,大丰区人)。
  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在专案组成员的配合下,一举将其成功抓获,并在其家中及车库内当场查获作案用的银行卡、手机、枪械零配件等作案工具。
图为抓获的涉枪案犯罪嫌疑人吴某
1 微信图片_20180830092416.jpg
图为查获的吴某贩卖枪支交易的银行卡
2 微信图片_20180830092421.jpg
图为嫌疑人制作枪支的地下作坊
3 微信图片_20180830092425.jpg
图为缴获嫌疑人制枪所用的各式配件
4
微信图片_20180830075216.jpg

  经审查,2017年7月至今,吴某通过顺丰、圆通、EMS、百世快递等方式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等零配件,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目前,吴某已被移交广州警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普法小讲堂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各单位请注意!!下面跟小编一起划重点!

1.邮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推动落实收寄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等三项制度,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

2.快递企业在承寄包裹时一定要督促快递员仔细检查寄递物品,认真核实寄件人身份,对可疑寄件,来自境外以及各类枪弹、毒品、危化品主要流出地的关注寄件优先落实安检措施;

3.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寄递安全管理规定,如实填写寄件信息,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寄递企业做好信息核对、登记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3

主题

147

回帖

1302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302
发表于 2018-8-30 09: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盐城
这人真是胆大包天啊!必须严惩!给大丰警察蜀黍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