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打击“套路贷”击中问题要害 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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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6 15: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法院这一通知的要义之一,就是针对“套路贷”行为的定性有所改变,“套路贷”不仅是变相收取高息的行为,而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因而在审理时就不能再“从轻发落”,而是应予以刑事打击。这样的改变,无疑击中了问题要害,回应了社会关切,很有必要,值得期待。
  据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应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严守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提出了审理思路:应予以刑事打击。
  最高法院这一通知的要义之一,就是针对“套路贷”行为的定性有所改变,“套路贷”不仅是变相收取高息的行为,而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因而在审理时就不能再“从轻发落”,而是应予以刑事打击。这样的改变,无疑击中了问题要害,回应了社会关切,很有必要,值得期待。
  所谓“套路贷”看似有些诱惑力,可本质上都是出借人以民间借贷为名,实质利用各种欺诈、胁迫等手段诈骗借款人名下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以前对“套路贷”这等不法行为未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么听之任之、不了了之,要么即使诉诸法律,也仅是在民事层面从“非法放贷人变相收取高息”角度进行审理判决。致使违法成本太低,不仅让公平正义打折,也导致“套路贷”花样翻新,接连不断。
  此次最高法院明确应刑事打击“套路贷”,既是思路更是号角,必将形成更大的法律震慑,让各种名目的“套路贷”难以遁形。如再有人执迷不悟“顶风作案”,等待他的,也自然是刑法伺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
  需要补充的是,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是个系统工程,除了刑事打击,还需要社会各方的配合、监督和支持。还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良好风气。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标本兼治,“套路贷”才可望成为历史。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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