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大丰警方接到大丰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报警求助,称医院有一位男患者曾在这里住院治疗过,当天到医院要求医生开具他本人无精神病证明,医生观察判断,这名患者有可能旧病复发,为保证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医生及医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希望能得到民警帮助。 当民警赶到医院,患者沙某已经离开,医院和民警为防止沙某再伤害他人,迅速通过沿路监控寻找沙某的行动轨迹,发现沙某已骑着电动车回家,民警赶到沙某住处,沙某拒绝民警靠近,并拿起家中的菜刀,站在家门口和民警对峙。 民警一边稳定沙某的情绪,劝说他放下手中的菜刀,同时安排一名身穿防刺服的民警,紧靠大门西侧的窗户旁,另一边两位民警不断地劝说沙某放下手中的菜刀,分散男子的注意力。
劝说过程中,当沙某放下菜刀的瞬间,一旁等候时机的民警,迅速冲上去,将沙某制服。 经查,沙某,大丰恒丰村人,今年50岁,几年前因家庭原因和妻子离婚,由此精神失常,经过治疗后,沙某病情好转,并回原单位上班。
7月28日,自以为已经康复的沙某,跑到医院,要求医生为他开具无精神病证明,然而医生通过观察发现,沙某不是治愈,而是旧病复发,必须收进医院治疗,沙某发现事与愿违,趁医生不注意溜回家中,没想到民警一直追到住处,将失控的沙某制服,并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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