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生育研究及效果测算进行中,年底或上报国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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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09: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经两年半,有关政策效果及下一步政策走向的讨论,依然牵动公众神经。

  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提高1倍,并对生育子女家庭给予多方奖励,引发热议。

  澎湃新闻还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研究奖励生育的可能性,测算对不同孩次家庭给予奖励,所能带来对刺激生育的不同效果。这项研究预计将在年底完成,届时可能上报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研究奖励生育的可能性。 新华社 图

  该研究将探讨包括对生育子女家庭给予物质、税收减免等奖励的可能性。“奖励一孩还是奖励二孩?怎么奖励?每年要花多少钱,这些都需要深入论证。”有关专家表示,“最终的目的是让成本、效益最大化。”

  2018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 “子女教育支出”一项的扣除,不过,全文并未对“子女教育支出”做详细说明。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匡时告诉澎湃新闻,他建议,参考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为应对少子化和老龄化,建议每月对每个孩子和每个老人减免1000元的税收。针对孩子的税收减免,夫妻双方共享额度,单亲家庭享受全部额度,而针对老人的税收减免,实际赡养老人的子女享受税收减免。

  辽宁探索对生育二孩家庭给予奖励政策的背后

  辽宁省印发的《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提高1倍。

  按照《规划》,在全面两孩政策方面,辽宁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含两个)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此外,《规划》还透露辽宁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规划》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人口学专家李建新认为,这一政策是辽宁人口形势发展的必然,辽宁的人口形势实际上是全国人口形势的一个缩影。

  公开数据显示,辽宁常住人口连续3年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在近7年时间里6次出现负增长。

  据第一财经报道,2010年,辽宁省的总和生育率为0.74,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位列全国倒数第一。辽宁省统计局统计,到2015年末,辽宁省常住人口相比2014年减少了9万。

  从规模上看,东北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正在持续下降。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东北地区人口总量为10951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为8.22%,相比五普时10655万人,占比8.42%的人口规模,比重明显降低。

  从增长速度看,根据统计部门数据,从2006年到2015年,东北地区年均增长率仅为0.21%,不足全国同期水平0.5%的一半,人口增长基本趋于停滞。

  全面二孩实施后,鉴于许多人“不愿生”的情形,有关奖励生育的呼声持续不断。每年“两会”期间,有关这方面的建议、提案,总能引发公众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原全国政协委员李崴等,多年来持续提出建议,希望对生育二孩的家庭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包括“提供经济支持的政策”

  事实上,有关奖励生育刺激人口增长的研究工作,已经低调展开。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家庭友好型社会”的提法,开始出现在官方的宣传中,其内涵包括奖励生育等一系列政策的制定。

  2017年12月,在生育转变与社会政策应对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就建设家庭友好型社会进行了专题发言。她提出,要树立家庭优先的价值理念,将家庭利益的审视融入所有经济社会政策;要制定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为主体的家庭支持政策,形成家庭友好的制度环境等建议。

  2017年12月20日,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中一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文章中,专门谈到了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必要性。对于如何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的问题,刘中一从文化倡导、政策支持、观念引领和制度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澎湃新闻还了解到,国家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研究奖励生育的可能性。这项研究预计将在年底完成,届时可能上报有关部门。  刘中一认为,在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过程中有效地纳入家庭视角,应该将家庭作为基本的福利对象,制定一系列强化家庭功能的政策体系,他提出的具体建议中,包括“提供经济支持的政策”。

  2018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 “子女教育支出”一项的扣除,不过,全文并未对“子女教育支出”做详细说明。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匡时近日撰文指出,子女教育支出涉及子女教育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教育支出的内容和范围、子女概念的界定尤其是子女数量的规定等。

  他对澎湃新闻称,参考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为应对少子化和老龄化,建议每月对每个孩子和每个老人减免1000元的税收,针对孩子的税收减免,夫妻双方共享额度,单亲家庭享受全部额度,而针对老人的税收减免,实际赡养老人的子女享受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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