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8点左右在大丰区通港大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小汽车相撞。据知情人透露该大巴车疑似黑车,无营运资质从事营运活动,涉嫌非法营运(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2:破坏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3:事故频发、理赔困难。 4: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 5: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老生常谈,车友们一定要谨慎慢行! 非法营运是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可有! 望车友们牢记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