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疏堵并举打好网络借贷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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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08: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郭为民「中国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叠加人口结构和消费观念改变等因素,消费信贷市场随之蓬勃发展。乘着互联网浪潮,2007年国内首家网络借贷平台成立,网络借贷市场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现金贷具备无抵押、额度小、流程快、期限灵活等特点,切实解决消费者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一经推出广受市场认可和客户好评。
从我国信贷市场的供给侧来看,以2017年企业的社会融资结构为例,银行贷款占比为54.84%,互联网金融(网贷)占比为1.10%,小贷公司占比为0.87%。作为信贷市场主力军的银行,为遵守监管规定和审慎经营原则,多年来都以核实客户身份、贷款意愿和收入资质的真实性为主,遵循“发起—尽责—审批”的传统线下业务流程,门槛高、效率低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两大“顽疾”,大量长尾客户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银行也无法有效识别客户风险,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和全面防范业务风险之间难以平衡。尤其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应用的互联网金融时代,银行囿于满足监管规定等现实情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客户提供的网络贷款,在客户覆盖面、服务时效性等方面都无法媲美网贷平台。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定义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从市场主体来看,目前网络借贷市场有1883家运营的P2P平台、242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23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广义视角还包括持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的非持牌机构。近年来数据显示,网贷行业机构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P2P网贷平台正常运营不足三分之一,小贷公司数量与贷款规模持续下降,但依然数量众多,且隶属于各地方金融办、银保监会及分支机构等进行监管,情况错综复杂。
从产品形态来看,主要有消费贷和现金贷等模式,市场规模近十万亿元,其中消费贷是在一定消费场景下,用受托支付形式将资金支付给消费场所的供货方,消费者通过分期付款进行还款,如蚂蚁“花呗”等;现金贷则是以自主支付形式将资金直接发给借款人的信用贷款,如微众银行的“微粒贷”等。
从业务风险来看,一是P2P违约时有发生,平台通过假标的、资金池等进行自融,触碰非法融资底线,甚至出现卷款跑路等;二是现金贷衍生出了“校园贷”、暴力催收等多重问题,让金融偏离普惠民生轨道;三是放任违规用款,网络借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民间借贷等,资金脱离实体经济空转;四是部分平台违规代销资管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来加大杠杆率,进一步放大金融体系风险。
从监管举措来看,2015年原银监会将网络借贷纳入监管范围,2016~2017年陆续出台网贷P2P行业的“1+3”政策框架,即一个办法、一个备案登记指引、一个资金存管指引、一个信息披露指引,划定12条红线,推动P2P平台迈入合规发展阶段;2017~2018年监管重点关注现金贷,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市场准入监管,控新增、压存量,规范平台资金来源等。
网络贷款行业折射出近年来国内金融市场复杂化演化。暂时搁置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溢出效应,透视国内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其成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因素,经济增长方式进行结构性转型,对金融体系产生系统性冲击;二是金融体系内部的所积聚的风险,数量庞大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股权结构“叠床架屋”网状化、激进追逐短期利润、金融产品高关联性与复杂度、分业监管格局等,市场泥沙俱下,造成金融风险传染与共振。
如何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成为金融从业者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应该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强化约束,加大金融监管协调力度。从供给侧来看,商业银行目前仍是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与各金融子市场有较高的连通性和关联度。商业银行相关风险既有系统性诱因与痛点,也有一定内在性,是长期发展中积累所形成。为了收敛相关风险,商业银行用老方法很难解决,必须用新技术、新机制才能有效解决。从既往改革实践经验看,金融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远比金融产品和服务层面的创新更重要,建议要尽快推动持牌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大行的体质机制创新。
在具体的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面,银行在网络贷款业务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模式和流程还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在资金流向监控方面仍存在改善空间。目前,银行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与互联网特征相适应的资金流向监控模型,加强客户的资金流向及用途、异常交易、资金回流等的自动监测,实现业务风险的量化评估和实时预警,推进网络贷款的风险预警、缓释和化解。
中国银行在网络贷款产品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6年中国银行研发推出了首款全流程在线、“秒贷”体验的个人网络消费贷款产品——“中银E贷”。该产品具备“在线申请、一键秒批、随借随还”的特点。一是建立了以数据驱动为抓手的主动授信模式。E贷以数据驱动为抓手,充分运用数据挖掘和整合分析等技术手段,将客户分散在我行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有效整合,以此为基础加工生成客户预授信额度。无需客户上门申请,主动通过电子渠道为其推送贷款产品,使客户感受到银行“送贷上门”的良好体验。二是实现了包括审批在内的贷款全流程线上化操作。E贷依托风险模型和决策引擎,实现了贷款在线审批的突破,完成了客户从申请、调查、审批、签约、用款、还款在内的贷款全流程线上化、无断点的良好体验。三是打造了以数据风控为支撑的在线自动风控体系E贷搭建了贯穿贷前、贷中、贷后重点环节的自动风控体系。建立了数据驱动的在线自动客户信用评价模型,支持E贷在线实时审批和个人客户统一授信;建立了风险动态预警规则,定期对中高风险客户进行自动预警,实时阻断高风险等级客户在线提款,支持客户经理对客户贷后风险的动态监控。四是探索从行内走向行外、融合消费场景的获客模式。改善传统先设计产品后寻找渠道销售给客户的旧模式,从客户消费场景切入,围绕客户在场景中的消费需求和痛点问题设计贷款产品,实现了在互联网消费场景中引流获客。五是打造正规、安全、阳光、便捷的高校金融生态。努力为高校学生提供正规、安全、阳光、便捷、快乐的校园信贷金融服务,推出面向高校学生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青春E贷”,为大学生合理的消费融资需求“开正门”。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落实中央精神、服务实体经济是义不容辞的担当与责任,为应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工作,促进网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疏:为持牌机构解除束缚。网络借贷应服务于我国新常态下消费驱动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将其定位为普惠民生,才能正本清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计,需要“疏”正式持牌机构的服务通道,为其剪除束缚。以银行为例,希望首先破除商业银行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束缚,允许对内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风险偏好、人才优选等进行创新调整及试错,以新体制机制培育引领市场的服务能力,更高标准地满足客户需求,有效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希望监管能综合考虑客户消费习惯等,在网络贷款面谈制度、不良贷款核销、合规用款管理尽责制度等方面给予指引。一是同意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放开互联网贷款面谈制度,或明确采用人脸识别或视频采集等技术手段可视同面谈;二是明确网络贷款线上审批方式的责任认定和呆账核销制度,以顺利完成不良资产的处置;三是呼吁出台网络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的细则及贷款用途管理标准,以便各家行统一政策执行尺度,前瞻指引业务发展。
堵:为非法平台设定红线。目前网络借贷市场的参与主体众多、产品形态复杂,监管方向要重视“堵”住非法高危平台,一是强化持牌经营,考虑互联网业务跨地域性,建议统一审批机构联动与管理标准,建立通畅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机构通道的良性循环;二是明确红线思维,在利率红线、非法吸储、自设资金池、自融自担保等方面,令行禁止;三是加强行为监管,抓住资金存管、备案管理、限额管理、分业经营、信息披露等核心关键环节,做好持续经营监管和经营数据统筹。
防:前瞻设计联防联治框架。网络借贷市场的众多乱象,除了归咎于平台创新异化,很大程度也有部分客户征信数据不健全、消费者投资教育缺位、跨机构资金流向监控难等因素。要想建立健康稳健发展的网络借贷市场,就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并前瞻设计联防联治框架。首先是完善征信数据基础设施,以现有央行征信体系为主,推进海关、税务、司法、公共事业服务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辅以商业化征信数据库,促进征信数据联动及共享;其次建议监管部门建立金融业跨机构资金流向监控体系,实现资金流向实时监控,将客户资金违规情况纳入个人征信报告,为各从业机构提供管控手段与通道,同时也提高客户合规用款意识;最后,要制定市场行为准则,要求平台强制遵守投资者适当性原则,落实信息披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关注借贷人的偿付能力,引导平台加强风险管理与定价等核心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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