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非常具有标本效应,大部分的社会问题都可以折射在这个小孩身上,如“官二代”、“富二代”、贫富差距、家庭教育、社会环境、酒吧管理等等。 姚建龙认为,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问题要特别注意。李某的父亲是老来得子,作为“官二代”、“红二代”和“富二代”,又是将军之子、社会名人,任何一个小孩,放在这样一个家庭,都容易娇惯。 “通过最近网上播放的视频可以看出,李双江对这个儿子极为娇宠,夫妻两人在谈到自己儿子时,那种自豪感油然而生,但事实上他们的儿子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对国家法律、违法犯罪,甚至最基本的伦理礼节都不懂,极度的飞扬跋扈。”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也认为,因为对“星二代”教育的缺陷,导致了这些年轻人屡屡做出“坑爹”行为。“读书在私立学校、出入有专车接送,衣食无忧,因为家庭的优势让这些孩子从小就形成高人一头的潜意识,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姚建龙表示,这说明亲子沟通存在障碍,家庭教育的方式存在严重的问题,在特殊家庭里更容易出现这种问题,尽管这个孩子受过很好的教育,是个“人才”,但却不是个“人”。孩子连做人的基本准则都没有,说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处于一种病态。 “在这种有缺陷的教育下,这些孩子很容易形成脱离集体和社会、不受约束的性格,最终演变成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以及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夏学銮说。 在姚建龙看来,李某是不良教育、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畸形产物,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尤其是收容教养制度的牺牲品。剥夺人身自由的羁押性惩罚措施,很容易变“小恶”为“大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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