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订垃圾短信岂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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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8 08: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到垃圾短信,按照短信提示的“退订回T”“回复TD退订”等指令,竟然没用?今年1月底,成都市民阿琳在楼下的“咖啡零点吧”自助机上买了一杯饮品,此后手机便不断收到“咖啡零点吧”发来的推销短信。阿琳按照短信提示回复“T”退订,令她没想到的是,推销短信不仅没被终止,推送的频率反而增高了(4月16日《南国都市报》)。

对于“退订回T”垃圾短信反而越多,笔者也深有体会,这种退订既是商家规避监管的一种手段,也是进一步骚扰用户的一种线索,因为退订意味着此用户是活跃用户,垃圾短信属于有效发送。再加上垃圾短信发送成本极低,商家获益却较高,所以,对垃圾短信治理多年效果有限。

尽管有机构不久前发布的《2017年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显示,近年来,垃圾短信数量整体呈现快速下降的趋势,已从2012年的七百多亿条,下降到2017年的不到百亿条,但每年近百亿条垃圾短信仍是一个天文数字,广大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骚扰的问题仍未真正解决。

而垃圾短信难治的原因之一就是商家打擦边球,一方面,以“退订回T”来糊弄监管者。根据2015年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商家发送的短信中出现“退订回T”,给监管者的印象是选择权在用户,实为假象。

另一方面,商家以“退订回T”来欺骗用户。很多用户以为,“退订回T”就能谢绝垃圾短信,但花费时间、付出成本之后,非但没有效果,反而垃圾短信更疯狂。所以,这种垃圾短信是一种不守信用、不守规则的不良行为,既对用户选择权构成损害,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要想深入治理垃圾短信,必须整治商家的这种不良行为。这种“退订回T无用”是发送短信的商家或者平台所为,所以,治理这种不良行为的重点就是治理违规商家。有关方面应当依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严肃查处规避监管的商家。

问题在于,查处违规行为往往是“民不举,官不究”。所以,一方面,需要用户积极举报垃圾短信,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和证据;另一方面,也需要监管者主动作为,恐怕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也经常会收到垃圾短信。只有用户和监管者主动而为,密切互动,才能有效打击垃圾短信。

同时,有关方面应当监督电信运营商积极履行责任。媒体已经多次指出,运营商的纵容造成了垃圾短信的泛滥,甚至有的运营商直接参与到垃圾短信的利益与生产流程中。只有斩断运营商与垃圾短信之间的利益联系,垃圾短信总量才有望大大减少。

此外,需要用户和有关方面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从源头上避免垃圾短信精准发送。而且,用户也不应怕麻烦,要利用手机安全软件拒绝垃圾短信。只有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共治的治理局面,我们才能有效压缩垃圾短信生长空间。但目前垃圾短信仍处于野蛮生长态势。

有专家建议,不回复或者将对方号码加入手机黑名单。这的确有利于减少垃圾短信对用户的影响。但这仅是一种防守手段,并不能完全杜绝垃圾短信的侵入,在积极防守的同时,还需主动进攻。比如,用户积极举报垃圾短信,有关方面主动治理,这样效果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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