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婚前有一套房,考虑到离婚可能一时半会办不下来,为防止自己发生意外房子被分给丈夫,她决定办理遗嘱公证。近日,周女士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因为她已经怀孕,公证员建议她在遗嘱中给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周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好,婚姻亮起红灯。婚前,父母给她全款买了套房,她心想离婚手续可能一时半会办不下来,而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万一在此期间发生什么意外,这套房就会被分给丈夫。于是,她考虑再三,决心在公证机构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她认为,办理后即使在离婚手续没办妥之前发生意外,丈夫也不能分得她的这套房子。 周女士来到公证处后,公证员发现她的腹部有点隆起,询问过后才知道她已经怀孕。公证员立刻告知该女士,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公证人员建议周女士在公证遗嘱中为其腹中的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确保公证遗嘱的有效性。日后,周女士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 周女士听完公证员的解释和建议,立即修改了自己的遗嘱稿,顺利办完遗嘱公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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