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对盐城市大丰区国医大药房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3520619 邮编:224100 通讯地址:大丰区丰华路南首市政府西侧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名称 | 盐城市大丰区国医大药房 | 法定代表人 | / | 企业负责人 | 陈松荣 | 质量负责人 | 陈松荣 | 注册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0号施耐庵公园综合楼109室、10号、11号门市 | 仓库地址 | * | 经营方式 | 零售 | 经营范围 |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 现场检查时间 | 2017-8-7 | 验收人员 | 肖娟 卞长霞 |
特此公示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