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图片。 (周宁)2018年3月15日9时许,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刘庄中队接警民警接大丰区局110转来当事人女儿的事后报警称:7时至8时,报警人妈妈被邻居发现躺在大刘路一号路口西侧地上,旁边有辆自行车,现人在同仁医院。 接警后,中队立即组织民警了解警情,并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因事发已过去两小时左右,民警在现场只找到了路面的几道划痕,再无其他有价值的散落物或车辆,现场走访也没有结果。民警没有灰心,通过进一步收集现场附近监控和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事发时一辆同向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了事发过程:一名驾驶黑色摩托车的男子在从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过程中将前方正常骑行自行车的66岁阮某撞倒。对于这一发现,当事人家属非常兴奋,家属更是将视频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和各大网站自行查找,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后果,也给民警的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面对压力,民警对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多次反复观看,由于行车记录仪的分辨率不高,摩托车的号牌无法辨认,请求技术部门协助也无法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转移思路开始从大刘路及204国道沿途所有监控点收集特征相似的摩托车的图像视频,通过连续数天调阅、查看了近60个点位数百小时的录像资料后,基本研判出该肇事摩托车的行驶路线是沿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刘路右转往大丰城区方向。民警又从大丰、兴化车管部门调取了沿线26个村,800多辆二轮摩托车的档案进行了排查比对,在不断的排查不断的否定过程中,最终将嫌疑车辆的始发地点锁定在了兴化市戴窑镇一带。3月28日,在兄弟单位戴窑交警中队大大力协助下,一举将交通肇事违法嫌疑人李某在其家中抓获,并从其老家起获隐匿的肇事摩托车,大丰交警经连夜突审,李某对3.15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刘庄中队全警投入,奋战13天,“3.15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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