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大影响性诉讼结果揭晓:于欢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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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16: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欢案庭审现场。东方IC 资料

  3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联合主办的2017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结果在京揭晓。其中,“于欢故意伤人案”位列榜单首位,“杭州保姆纵火案”、“吸烟被劝猝死案”等社会热点案件也一并入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点评指出,于欢案二审判决刷新了刑事法官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践认知,法院还运用网络直播等形式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中,该案也位列其中。
  截至目前,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13届。据公开报道,在于欢案中,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梁欣表示,从司法大数据分析来看,以往全国公检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问题上大致持保守、谨慎态度,执法尺度较为严苛。于欢案二审判决则基于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充分考虑到于欢实施防卫时的因素,判定于欢行为是防卫过当,既坚守了法律底线,也回归了公众的期待。
  与此同时,在不损害法律统一性、权威性的前提下,于欢案二审裁判还充分考虑了天理、人情等伦理道德因素 ,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梁欣认为,于欢案作为涉防卫问题的标杆性案件,充分发挥了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兼顾了民众的舆论与司法的公正审判,“二审法院还在审判中运用网络直播等形式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成为中国法治道路上的新标志。”
  “法官在进行司法裁判的时候应该考虑道义和道德的要求。”北京的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点评认为,于欢案二审判决在某种程度上是考虑了舆论对于道德观念的要求,“实践当中很多法官在裁判时只是严格依据法律做出裁判,而枉顾道德常情常理的要求。”
  除于欢故意伤人案之外,其他九件入选的案例包括: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缪新华杀人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杭州保姆纵火案、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陕北千亿矿权纠纷案、吸烟被劝猝死案、王宝强离婚案、顾雏军案。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其他案件来说,顾雏军案还处于再审期间,尚未有公开结果。“虽然该案尚未有裁判结果,但是从程序上,最高法院启动再审之难是有目共睹的,它释放了一个信号: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梁欣表示,期待顾雏军案理顺政商关系、能够给企业家以司法支持、给市场经济明确走向,释放有力的司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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