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按揭贷款都还了7个月,准备装修时开门一看,里面竟然住了人,这到底是咋回事? 新房里住着人 共有七个床位 昨日,赵先生说,去年2月26日,他在宝鸡市高新区“盛园锦都”楼盘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两卫商品房,首付108957元。同年7月,按揭贷款办好,开始还银行贷款每月2121元。去年8月2日,房管部门将房子网签备案在赵先生名下。 “当时看了几次房,就是正常的毛坯房。”赵先生说,本来贷款下来后就可以领房子钥匙,但暂时又不装修,就想着装修前再去物业领钥匙也不迟。今年3月6日,和家人商量好准备装修,当天他和朋友一起去拿新房钥匙,可打开房门一看,屋里的景象让赵先生大吃一惊。 “房子里住了人,两个卧室共有三张上下铺架子床,大的卫生间里还有一张床,总共7个床位。”赵先生说,当时屋里有两名中年女性,他询问得知,都是高新人民医院的员工。 楼盘是高新人民医院开发 赵先生说,他找售楼部理论,一位经理告诉他,这楼盘本来就是医院开发,没卖出去之前都可以供员工临时居住,现在立即联系医院让员工搬离,并将房子恢复原样。 对于以上的处理结果,赵先生不能接受,新房子还没装修,自己都没住过,别人就当员工宿舍用了。 “我和家人商量后,也咨询过律师,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可售楼方、房地产公司和医院都一直踢皮球,没人愿意和我协商。”赵先生很无奈。他提出的赔偿方案是:从2017年7月他开始还贷款直至今年3月期间,按照市场价付给他房租12000元,再赔偿一万元的损失,将房子恢复原样。 售楼部一经理:不清楚住人一事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盛园锦都”一单元10楼,在赵先生的房子里,员工床位已经搬走,恢复成毛坯房状态,安装的简易灶具和马桶等也都拆走了。 在“盛园锦都”售楼部,一位负责的伊经理说,他们是第三方销售公司,是受陕西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销售,目前房子已经卖完了,赵先生房子住人一事,销售方根本不清楚,要处理得找开发商。 开发商:赔偿没有依据 不能接受 据悉,赵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出卖人陕西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孙京华也是宝鸡高新人民医院法人代表。医院官网介绍,该医院是一家大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盛园锦都”就是医院所开发的住宅楼。 高新人民医院综合办主任李龙告诉华商报记者,赵先生房子住人一事他也知道,这楼本就是医院开发作为员工宿舍用。去年初,医院的开发公司将剩余的300多套房子面向社会出售,赵先生所买的房子原来住的是医院营养膳食科的员工。按道理,在销售时,销售人员就应该告诉买房人,之前是临时宿舍,买房后搬离并恢复原状,市民愿意接受就买,可能销售员没说,或者赵先生忘了,现无从考证,房子卖了销售方没给医院手续,钥匙还在医院物业公司,接下来医院方会告知房地产公司再和赵先生协商处理。 华商报记者致电陕西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赵先生的事他们正在处理,但赵先生的赔偿要求他们认为没有依据不能接受,而且孙京华人不在,没法联系。 律师:按合同约定处理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此事应该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赵先生是去年7月31日签订的合同,开发商交付房子应该满足交付条件,里面还住人明显不符合交房条件,直至今年3月6日还住人,业主可按延迟交房索赔,期间开发商应该按照此合同约定条款负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