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教育部出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纠正超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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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6 09: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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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中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了!刚刚,教育部再放大招儿,下发通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不少人一定还记得,在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陈宝生部长的报告——“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这件事迟早要做,迟做不如早做,小修不如大修。”
声犹在耳,出乎不少人意料的是,靴子落地的速度会这么快。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来自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消息,今年要出台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细读这份通知,圈内人能够发现,通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堪称“史上空前”,而且不少举措都是首次提出。
通知提出面向校外培训机构的“六大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其中,“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这应是教育行政部门首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进行如此细致的要求。
另外,通知还首次提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业内人士分析,教育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将带来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的新轮洗牌。“大修”的效果究竟如何,有待于接下来的执行成效和各方反馈的结果。不过,“中小学负担重”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其成因也比较复杂。能否通过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综合施策的问题。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关键,即如何帮助家长对子女升学拥有合理的、可接受的预期,从而理性看待课外培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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