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姐藐视天下 发表于 2018-1-7 11:01:01

盐城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 小型汽车3000元/辆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盐城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关于明确“十三五”老旧汽车淘汰省级奖补标准的通知》(苏财建〔2017〕21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发放奖补资金。现通告如下:一、发放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客车、小型汽车四类)。老旧汽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机关为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住址在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内;(二)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汽车淘汰不予补助;(三)机动车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淘汰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提前淘汰是指机动车在国家强制报废期限内办理了报废手续(江苏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且因非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报废。已享受其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得重复享受。二、发放标准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三轮汽车500元/辆、低速载货汽车1000元/辆、微型客车2000元/辆、小型汽车3000元/辆。三、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四、受理地点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盐城市亭湖区庆丰村四组驾考中心)业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五、发放程序(一)车辆提前报废注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二)申请办理。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地点指定窗口办理申请。1.《盐城市区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省级引导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在受理窗口领取);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车主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主本人银行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资金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审核发放。报审核发放。市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每月定期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在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将省级引导资金通过银行支付给车主。六、盐城市区机动车回收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盐城市盛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5-88222355。七、对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八、联系方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515-83223711。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515-86660734。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15-80501246。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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