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凌晨,南阳镇南阳社区居民、区急救中心驾驶员奚锦龙与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奚小强、民警李铭浩携手,成功救助因感情矛盾跳河轻生女子。 当日凌晨4∶50,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王女士的报警,称其朋友陈某因与男朋友在感情问题上发生口角,以发信息的方式告知她,称其已离家出走,在人民路与南翔路交叉口红绿灯西侧珍丰桥处欲自残。副所长奚小强与民警李铭浩立即奔赴现场,恰逢区急救中心驾驶员奚锦龙完成工作任务返回权健分站路过此地,3人携手与情绪低落的陈某交谈,耐心疏导。经过10多分钟的暖心劝导,陈某情绪有所松动,此时王某带着陈某的男友吴某也来到现场,陈某见其男友情绪失控,决然从桥北侧跳入河中。奚锦龙见状果断出手,民警也立即上前,合力将陈某拉上岸边,并将陈某扶上救护车,送医检查身体和温情安慰。最终因陈某非本地人,被安全移交给其好友王某,并电话告知了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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