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天下] 金鹰购疑似售假,客服态度恶劣:不是质量问题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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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3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淮安
微信图片_20190923164853.jpg 据网友在本地论坛爆料称,自己在金鹰购APP上购买了一瓶精华,收到产品后发现味道和质地都和以往用的不一样,质疑其是假货。
爆料原文

2019年9月15日,在金鹰购上购买了一个兰蔻小黑瓶肌底精华,后2019年9月19日收到产品,收到产品时,包装简陋,产品无塑封包装,仅一个盒子,打开后,试用发现无论是质地还是味道,和我经常使用的小黑瓶都大相径庭,并且散发一股难闻的劣质香味,可以说是明显的假货,后找到客服咨询,退货,客服居然说不退不换,并且说假货不是质量问题,那我想问问大家,什么才是质量问题,金鹰是对付了钱的顾客,就不管不问了吗?买到假货,就得我们顾客认栽是嘛?
据网友透露,在联系客服退货的过程中,客服态度十分强硬,并声称“不退不换”、“假货不是质量问题”,让网友十分气愤。
网友表示,自己是信任金鹰这个平台才在其APP上购买的,但客服的态度另她不能接受,质疑金鹰的服务态度是否对得起金鹰这个品牌。
那么,化妆品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退换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如果商家态度恶劣,拒不退货该怎么办呢?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综上所述,在商品保持完好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收到货品的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希望金鹰平台能处理好此事,毕竟大家是冲着品牌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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