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痛苦的悖论 ——爱痛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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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4 15: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久以来,我想写有关论痛苦的系列文章。不知能否系列写下去,于是这成了令我痛苦思考的痛快的生活课题。伴随这份痛与快的感情出现,于是有了我对论痛苦的爱恨动力学的哲学思考。

   谁也不爱痛苦,可谁也避不开痛苦。就像冤家对头,是见不得也离不得。

   谁都讨厌痛苦,可谁都似乎粘着那讨厌的东西不放。缘由何在,但凡思虑痛苦者,是各怀其见。

   我也抒发其缘由之一,人们之所以喜欢着不喜欢的东西,是因为爱。换句话,令人不喜欢的痛苦,招惹爱。

   听这样说来的感觉,就是非常怪异而模糊。或许,这种感觉本身,就说明它所联系的客体具有怪异味和悖论性。

   论清楚痛苦的悖论,得先说说痛苦是啥。

   痛苦是什么,可谓一大话题,看似好理解,其实费解,比如说人为何会“明知是苦果偏往肚里吞”?往往看似简单的话题隐含了复杂的底蕴。

   先引用一些有影响的痛苦论,佛学告诉我们:你有多少执着就有多少痛苦。哲学直指,痛苦是无知。心理学认为,痛苦是创伤的记忆。来自哲学家黑格尔,尼采的思想:痛苦的人是因自身的奴性而不能做自己。精神分析学家拉康认为,痛苦来自主体欲望的谋杀。人类学家恩斯特卡希尔的研究,人类的痛苦来自对自身认识的扭曲。

   我认同并欣赏以上对痛苦的观点,同时有对痛苦的个人理解:痛苦是人格结构的一部分。象征性解释,痛苦即人的眼泪,它们都产生于人极度快乐或极度悲伤时。眼泪是人体结构的隐匿部分,它在病理情况或在情感激烈时出现,痛苦亦是个体人格结构的隐匿部分,它亦在人格病理或情感动荡时出现。所以,知道眼泪是什么,就知道痛苦是什么。

  

   先从痛苦的背面(什么是快乐)理解痛苦。人们对快乐的解释,物理层面,因人满足了两大基本欲望:食欲,性欲。精神层面,人实现了两大精神需要:富足的物质,自我价值的社会承认。心理层面,获得有生活的安全感、归宿感,主要指情感生活。反之,人感受着不同程度的痛苦。

   再回到痛苦即眼泪的象征性理解:痛苦和眼泪都是人体结构的隐匿内容,它们都具有情感功能的悖论性…为什么人指责人哭的时候,爱说:你咋那么爱哭?!痛苦亦然,你看很多人是爱痛苦的,那种爱,其属性是悖论性的。

   人对痛苦的感受并不舒服,所以人不喜欢痛苦,人天生就趋乐避苦。可人却总是鬼使神差地爱上痛苦,其实也是患上痛苦。如:爱发脾气,爱打人,爱说谎,爱嫉妒,爱生病,爱伤心,爱捣乱,爱拖沓爱任性,爱逃避,爱攻击,爱杀人,爱报复……这是为什么呀?

   若说人不喜欢、不爱痛苦,但人能爱上那无数致人痛苦的行为,那究竟是爱痛苦还是不爱?我想,关于类似的人类命题的真相探索,可借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的唱词“是也不是,不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是也是不是”,其隐喻,正好能换喻地感觉到,人爱痛苦的悖论性。

  

   对爱哭的人,人们最先是不喜欢他的爱哭,后来变成不喜欢这个爱哭的人,就像看见爱诉苦的人,你总想躲避他一样。可越是这样,那爱哭爱诉苦的人越是感觉自己不被理解不被爱,委屈之下越是积蓄着伤心泪,在亲密关系那里越是哭诉得厉害,如受难的母亲对叛逆的儿子总是反复叨念:“我为你操心,为你考虑,你咋就不理解我呢。。。”牺牲型的妻子对不爱回家的老公总爱斥责:“我为你付出了青春,流干了眼泪,你真坏了良心。。。”眼泪和诉苦,的确也能换来一些关爱,甚至能控制对方。于是,爱哭、爱诉苦便成为了有些人“呼唤”被理解被爱的武器,永远地爱不释手。

   再以人的爱生病,来解读人爱痛苦的悖论。

   疾病虽是人生活事实的一部分,但有些人不爱生病,有些人总是爱生病,如有人从小到大就患有“哮踹病”,或有人一直有“便秘或腹泻”的老毛病,看上去他们真是爱生病,而这些病本是可治的普通病,但对他们却是难治的顽疾。为何?若做精神分析会发现,拥有病时方可感觉自我的存在。

   深入了解真会发现,有些病并不是病,而是缺爱的语言。有些人的爱患病,也不是他真爱病,而是他处于缺爱时渴求别人爱他的一种邀请。

   疾病尽管令人有痛苦感,但作为顽疾的普通病,则有它令人迷恋的魅力,它可以是一次释放体内怨恨的新陈代谢,也可以是又一次讨回“你欠我”的爱的博弈。

   难怪有人深爱着疾病。

   也难怪,有人总是不爱享受而爱吃苦,爱受虐待或自我虐待,看上去是很爱痛苦的……生活中充满了爱痛苦,这些现象底下有着意义深远的精神动力。

   凡能忍常人不能忍的痛苦本身喻示,一个人若能顽固坚守他受难者身份,其背后一定有他无法割舍的所爱。这份爱具体是啥,虽还不知,但我们能感觉到,人之所以爱痛苦,是因为他爱着潜意识的所爱。

   人不想痛苦可又不得不痛苦,因有难言的苦衷。但凡有追求,就有付出的痛,有欲望,就有满足欲望而背负的苦。

   人本不爱痛苦,但又并非不爱;人本爱痛苦,但又憎恶痛苦。那么,说人爱痛苦也是,说人不爱痛苦也是。而事实上,人们也总是不自觉地会爱上那些本不喜欢的东西。因此我想说,就痛苦的结构而言,是善恶之集合,痛苦的本质是爱的迷幻。

   所以,爱痛苦的本质是一种悖论。爱痛苦,其爱的出发点(动机),既可以是慈悲也可以是怨恨。慈悲的爱痛苦是真爱,往往导向的是善之果——超越痛苦;怨恨的爱痛苦是假爱,往往导向的是恶之果——爱的病态需求,痛苦的循环。

   人与痛苦的关系,犹如人与爱恨的关系,既可是矛盾的和谐体,也可以是非和谐的矛盾体。当然,人若不能善意地爱痛苦,那么他与痛苦的关系便会是“不友好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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