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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会议现场。
图二: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巡视员 杨洪丰
图三: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 任静
图四: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 邱宝昌
图五: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图六: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消费环境建设处处长 张道阳
图七: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 张德志
图八: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法庭法官 宋健
■本报记者 桑雪骐/文 董芳忠/摄
国家大力推进的供给侧改革使消费市场极大丰富,越来越多的人希望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10月29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2019年消费信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研讨会以“信用让消费更美好”为主题,来自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司法部门、金融机构的代表及专家们共同围绕如何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善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保障消费者的信贷消费权益、让消费者便利消费及安心消费等话题进行了探讨。
消费信贷助力消费增长
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助力消费增长的重要抓手。前不久央行发布的《2018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成年人在银行获得过贷款的比例为39.88%,其中,农村地区为34.62%;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为22.85%,其中,农村地区为21.08%。
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布局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无暇顾及”的细分领域,范围涵盖大众消费、婚庆、家政、养老、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消费热点领域。
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杜长红表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正在不断改变。80后、90后逐渐成为主要消费人群,与传统消费群体不同,新兴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念更加超前,现金已无法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消费金融公司凭借审核快、授信灵活等特点,满足了消费者的即时与潜在需求而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来自捷信的代表介绍说,两年前,消费者张女士在山西太原市一家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由于她属于没有任何征信信息的“纯白户”,银行拒绝了其贷款申请。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张女士到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的线下消费贷款服务点办理了零首付手机分期消费贷款,不仅更新了自己的老旧手机,而且通过按时还款还获得了良好的征信记录,随后她通过了银行的房贷审批,一家人在太原真正实现了安居乐业。“我也来举个例子。”农行北京分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经理周旖说,“如今人们的现金大多不会放在活期存款里,而是用于购买各种理财产品。”该行就曾有一位客户,突遇紧急情况,需要一笔大额资金支付手术押金,但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无法提前支取,于是就使用了农行的信用产品解了燃眉之急。“今年中消协的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美好,是在放心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便利消费。科学合理的消费信贷可以有效提升消费者的近期消费能力,因此,消费信贷正是将放心消费和便利消费两项要求有机结合的落脚点。
消费信贷纠纷频发
“合理的消费信贷可以解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有限资金之间的矛盾,从而给人们的消费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是,我们发现一些消费金融领域经营者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邱宝昌指出,有一些消费金融机构与培训、健身、美容、美发等企业合作,推出消费信贷业务,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业务员会向消费者隐瞒贷款事实或虚构事实,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如有些消费机构将消费贷款谎称为分期付款等问题时有发生。“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既需要制度建设,更需要经营者诚信守法。”邱宝昌说。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任静介绍,预付式消费加分期付款,被媒体称为“套路贷”,2018年这类纠纷居中消协公布的消费纠纷榜单第六位。任静表示,目前各地消费者组织都受理了不少金融消费投诉,尤其是预付式消费中的服务类小额消费信贷,很多消费者不明白企业介绍的所谓免手续费、无息消费信贷的风险究竟在哪儿。她指出,其实预付式消费本身就存在风险,消费信贷又进一步叠加了风险,如韦博英语等预付式消费机构的跑路,就给正在快速发展的消费信贷市场拉响了警报。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法庭法官宋健介绍说,2018年金融街法庭审理各类金融案件1.2万余件,其中信用卡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比最重,达85%左右。金融借款案件以消费信贷、房贷以及以中小企业实际控制人自己的经营性贷款为主。而在北京市法院系统2018年受理的案件中,信用卡案件的受件量大约为1.5万余件,包括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在内的各类借款合同总量大约为9.8万余件。“我特别想重点谈一下信用卡欠款类纠纷中的现金分期业务。”宋健表示,在信用卡案件中,大概有70%-80%的信用卡都办理了现金分期借款业务。据了解,部分银行会在推销过程中,称这种业务只收手续费不收利息,但其实手续费就是利息。而且,虽然正常的手续费不算高,但是一旦逾期,分期通常会立即撤销,也就是说,未到期的账单会一下汇集到当期账单里,之后再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计算违约金,而当月利率的违约金又要滚入下个月,从而造成年化利率可能高达70%-80%。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了解,导致产生争议。
此外,宋健还表示,计息方式的不透明也是上述案件中借款人反映的重点。金融机构不会对消费者透露详细的计算明细和计算分项,消费者对此又缺乏相关的知识,即使是银行的法务工作者也难以进行精确的计算,只能以系统计算为准。
另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他曾在某平台上预订酒店和机票,下单后发现银行卡并未扣费,仔细查看后才发现“不小心”使用了该平台推出的“白条”业务。但朱巍表示,在整个消费过程中,没有任何明显的提示提醒他正在使用该项业务。朱巍认为,今后应出台相关法规,要求在为用户办理消费信贷的过程中,应在支付环节多次出现明显提示。
朱巍表示:“今天会议的话题其实是关于两个方面,即信贷类和信用类。”而消费评价数据的机械采集,也会影响到信用记录的准确性。
张德志认为,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相关投诉分析看,目前消费信贷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服务消费领域,比如医美贷、教育培训贷款等。而这些消费信贷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经营者贷款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二是诱导消费者贷款的、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是否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多措并举构筑安全堤坝
韦博英语卷款跑路,使得众多在该机构使用培训贷的消费者欲哭无泪。邱宝昌指出,其实金融机构规范的经营行为就可以有效防范类似的消费金融风险。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据了解,有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仅发放3个月的培训贷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消费者的巨额损失。
邱宝昌建议,应把对于此类权益受到侵犯的消费者的赔偿放在破产赔偿的优先地位上。同时,应呼吁如捷信金融这样的行业头部企业起到行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规范经营的同时,推动行业团体标准、公约等的发布和实施,推动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对于企业行为的规范,其实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巡视员杨洪丰表示,目前,新的营商环境、新的销售模式不断涌现,需要执法机构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充分保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通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透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每一种都和消费者息息相关,是规制的重点。
周旖表示,商业银行通过审核客户的收入及各类信用信息,根据收入偿债比为其授信。在贷款的过程中及贷后,通过场景控制和贷后监管进行风险控制。“我们非常支持建立更加完整、全面、严格的信用体系,包括我们如何进行贷前风险识别;完善信用报告体系,将多元化的个人行为纳入,并统一报送口径;同时增加违约成本。”周旖呼吁。
任静认为,对于信贷公司来说,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准确衡量消费者的金融消费风险知识和风险意识。她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推动消费者投诉公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让更多的征信机构可以方便地获取个人或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在他们今后的再投资、再创业过程中给予更多限制。“据统计,目前央行个人征信的覆盖率在50%左右,而美国早在2014年就达到了92%。”捷信企业代表表示,早在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就在其著作中写到“信用不是生产力,而是一种购买力”。在消费领域建立信用体系,消费金融企业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消费金融的发展不仅弥补了传统银行无法为信用白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空白,也为这类消费者建立起了具有价值的信用档案。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据了解,2018年6月28日,作为首批消费金融企业,捷信与百行征信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消费环境建设处处长张道阳表示,信用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基石。对于社会信用的治理,除了个人的信用之外,政府的治理理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商事制度改革到“证照分离”改革,其精髓都是变以前的计划经济发牌照到现在的事中事后监管。将市场主体的违法记录公示出去,包括个人记录和法人记录,这二者紧密相关。
据介绍,以前的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到发改委牵头建设的“信用中国”,截至目前,已经覆盖了全国包括2000万企业法人在内的近1亿工商户、数百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从而让全社会对于企业的信用产生了稳定的预期。
今年8月31日,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和商务的5条投诉热线成功合并到“12315”热线。简单的热线合并背后,是建立了一个以问题为导向、以消费者投诉举报为引领的基于信用监管行政执法体系的闭环。消费者发起投诉后,不仅可以看到行政部门的处置过程,明确执法部门的责任,同时也会形成经营者的信用记录。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自成体系。”张道阳认为,为更好地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应该推动金融消费专门立法;对于消保维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现在还缺乏一个整合资源协调推进的制度。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配合司法部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同时,在2020年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中,将把预付式消费的整治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列为重点,特别是对涉及到以预付式消费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进行彻底整顿,并推动开展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消保部相关负责人认为,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行到后期的监管和审理,包括银行内部的评级,银行的数据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换和精准协同,以及法律的落地,都需要更多地考虑技术层面的问题,都牵涉到不同层级的协同问题。
消费者教育势在必行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在信用知识方面的漏洞,进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任静认为,在健全信用体系的同时,也需要帮助消费者正确了解和掌握现代信用知识,帮助他们认识到金融消费风险,从而提高对不法经营行为的辨识能力,同时通过信用免押等方式提升消费者的信用有价意识。
农行北京分行消保工作人员介绍说,农行北京分行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有重点、有特色地为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作为服务“三农”的特色银行,将服务“三农”的不变初心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有机结合,送金融知识下乡、进村、入户,切实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辖内支行联合社区、高校等单位举行“讲习堂”“小剧院”,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共筑金融安全保护盾。持续丰富宣传渠道,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开展主题活动报道及金融知识宣传。今年以来,该行共举办宣教活动300余次,累计受众量50万人次,累计发放资料90万份。
《中国个人征信行业现状和趋势展望》报告显示,超过10%的用户不关心自己的个人征信,近30%的用户不了解自己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情况。“理解并掌握现代信用知识、培养良好的信用习惯是非常重要的金融素养之一。”来自捷信的代表认为,只有让普通消费者理解、掌握现代信用知识,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消费者合理有效维权,共同营造公平、良性的消费环境,从而正确有效地释放消费潜力。
据了解,捷信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同时,也在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积极推进信用知识普及。在今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期间,捷信发布了“捷信金融学苑”金融知识教育在线游戏。信用知识就是这款在线游戏的重要内容板块。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共计有13.1万人通过这款寓教于乐的游戏学习并掌握了基本的信用知识和金融常识;针对分布在社区、农村及偏远山区、中小学以及大专院校的四类人群,捷信分别设计出“金融蒲公英”“金融大篷车”“小小金融家”和“捷信杯”四类项目,结合个人征信、合理消费、反欺诈等常见的生活场景,将信用知识和金融常识普及给广大消费者。从今年1月至今,捷信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已经走遍全国24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共举办近60场线下分享交流活动,预计影响全国近107万人。该企业的目标是:到2020年覆盖600万消费者,让他们真正理解、掌握现代信用常识和金融知识。
编辑:刘军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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