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被告业主提出上诉
央广网芜湖1月17日消息(记者刘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安徽芜湖“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一审已于2017年12月29日公开宣判,法院判决事发小区物业公司福田物业与81户业主共同赔偿受害人亲属508671元。昨天(16日)记者获悉,一审宣判后,福田物业和53户被告业主,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2017年12月29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在该院1号法庭,对原告王德和、卜华毅、卜华鹏与被告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王某某等176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三原告赔偿款152601.48元;因不能充分证明其非侵权人,被法院认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134名业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户各给付三原告补偿款4395.92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判赔偿的81户业主纷纷表示冤枉。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外出乘坐的是飞机,没有想到保留飞机票,但网上有他购买机票的订单记录,他向法庭提供了复印件和网上订单,结果法庭不予采纳,“出于对死者的同情,我们可以捐款,我无缘无故要赔偿4000多元,觉得太冤了。” 记者了解到,81户业主中,已经有53户确定上诉,并且聘请了律师,递交了上诉书。绿地伊顿公馆的物业公司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一审中被判承担30%的赔偿责任。对此福田物业提出了上诉。目前,福田物业和上诉业主的代理律师已将上诉状递交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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