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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大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一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法人代表营业地址
1盐城大丰许志刚口腔诊所(个人独资)许志刚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216号天居.上尚城9幢M117室、M118室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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