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城南派出所连续查获两起违规使用电网捕鱼案
临近年关,很多人动起了下河用电触鱼的歪心思。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连续接到两起报警,并于1月6日和23日联合水警大队成功查获两起违规使用电网捕鱼案件。1月6日,许某和朱某在大丰区江界河南侧大沈路西侧河道违规用电网进行捕鱼,被公安机关查获。无独有偶,1月23日9时许,陈某和朱某在大丰区草堰镇草堰村某鱼塘违规使用电网进行捕鱼,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四名违法嫌疑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没收了非法电捕工具和渔货物。四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并认错,服从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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