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关于景点开放通告及相关要求
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企业加快复工逐步正常运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月20日起,有序开放全区旅游景区室外部分,具体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全区A级景区、省乡村旅游区等景区室外区域,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开放控制:一是景区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按照核定值的50%执行;二是景区具备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必要的条件和能力;三是景区向区文旅局备案后恢复运行。 三、收费政策:景区涉及收费的区域或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收费价格政策。涉及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免门票入园优待政策一并实施。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暂不纳入恢复运营的内容有:景区的室内场馆、娱乐、体验设施,景区餐饮,景区团队接待,景区讲解导游服务,动物园及景区饲养动物、禽畜的参观场所。 2、游客进入景区必须佩戴口罩,对于未佩戴口罩人员景区将劝阻入园。 3、游客在购票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检测异常或有发热、剧烈咳嗽、呼吸急促等可疑症状人员,景区将引导至独立场所临时隔离,并通知卫生疾控部门或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处理。 4、景区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活动。对于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景区将报告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特此通告。 盐城市大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