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接受郭元强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接受尹积军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还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任命王蔚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张琬青、张健、朱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赵培元、孙晋琪、王蕴、王天红、俞旭明、沈燕、潘军锋、沈菁、童德清、于震、岳奇志、沈炜、周广滨、吴刚、金卫国、吴霞、崔宵焰、钱建国、许欢欢、郑文辉、曹智勇、惠林、高佳、孔玲玲、蔡勇、董士玲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员;任命王小曼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命肖丽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任命于博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任命王显波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任命焦琰茹为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李玉明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免去章润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刁海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王民、胡晨光、武孙、谢春城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杨成的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王民、胡晨光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钟帅为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桂万先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吴亚峰、王蔚、张健、张琬青、邱学平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政协盐城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2019年11月28日政协盐城市八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盐城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赵宁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徐翠华同志任市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李立公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朱冬梅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夏国书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顾慧春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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