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6813941144 发表于 2019-11-23 10:23:57

大丰区施耐庵纪念馆招聘导游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受施耐庵纪念馆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人数:2名,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1.6米以上。
2、年龄:22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
3、热爱旅游事业和导游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及服务意识;
4、仪表大方得体、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亲和力以及高度的团队精神;
5、本科(函授本科)学历、旅游管理、导游证、教育或中文类相关优先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
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大丰区施耐庵纪念馆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拟聘岗位1:3(含末尾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施耐庵纪念馆,试用期满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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