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院依法对邓西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9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邓西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邓西清利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执行董事、总经理及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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