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代表呼吁:加大性侵儿童犯罪惩治力度
“‘两高’报告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今天辽宁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机械厂车工王尚典希望,在修订相关法律时,一定要重视未成年人性侵问题,加大性侵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有犯罪倾向者不敢为、不能为。在谈到如何有效防治儿童性侵时,王尚典坦言,“我最近一直在想,但始终没想到一个好的办法,所以,我把这个问题抛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对于王尚典抛出的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建议,国家应推动解决性侵儿童立案难、取证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谭琳认为,近年来,性侵儿童的案件在逐年减少,尤其是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出台后,此类案件得到了有效打击,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或虽然报案,但因证据不足,施害人并未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谭琳说,现有的立案标准和证据标准,不太适合直接运用于性侵儿童案件,性侵儿童案件往往具有熟人作案、持续时间长、方式隐蔽、受害人年幼等特点。尤其在熟人作案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来获取和保留证据,所以,常常面临证据灭失的困境。困难还不止于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认为,目前还存在的困惑是,前端宣传指引机制缺失,导致求助难、发现难、报告难;中端启动保护与预防犯罪手段的职责划分不明,导致联动难;因监督问责机制缺失,导致处理难、无法实现常态化。最终导致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许多条款规定较为原则,没有具体的实施方式及实施部门,落地性较差。在调查中,陈海仪还发现,不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校长,很多人表示,不知道当发生亲子关系纠纷、孩子出现网瘾、青春期困惑、校园欺凌等状况时,有什么了解、咨询、求助的途径。“向谁报告、谁可帮助、谁来解决”的困惑普遍存在。谭琳建议,建立报案即立案的制度,通过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推动解决取证难问题,并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司法程序,建立涉及儿童案件取证的专业人员队伍,或引入性侵害未成年人心理专家证人制度,通过专门的儿童证言采集工作流程,进行一站式取证。同时,进一步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也有代表将目光投向了法律修订。陈海仪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并修订,以便制度措施联动,一体打造青少年事务综合治理格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不仅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还将抓紧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争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步具备提请审议条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有效审议相关法案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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