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人多能喝酒!一小时查到5个酒驾!
春节长假结束了,大家都高高兴兴的上班了,上班后朋友相见免不了要聚一下喝上几杯,但是有的人喝了酒心存侥幸开起车结果被查到。2月15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大丰区人民南路设点检查一小时查到5名酒后驾驶的违法人。当天晚上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节后对聚会反弹高峰期进行酒驾、毒驾专项整治,7点20分左右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进入民警的视线,当民警询间驾驶员有没有喝酒开车时,驾驶员刚一开口说话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该车驾驶员王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王某酒精检测,民警在现场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
就在民警对王某告之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另一路民警又查到一位酒后驾驶的违法人徐某,经民警现场对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随后在一个多时的检查中共有5名全部是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春节后交警没有这么快就出来查酒驾,结果还是被民警查到。
经民警调查,这5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都是附近参加朋友聚会的,其中徐某称他最冤,徐某说他平时滴酒不占,今天晚上几位朋友说到他家玩他就喝了一口,晚饭结束后有一位朋友离他家只有二百米,他就开着自己的车把这位朋友送回家,其中座在他车上还有二位朋友没有喝酒,而徐某身为东道主就主动开车送人,结果刚从家里出来开了一百米就被民警查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徐某等5人检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饮酒的标准,后又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对王某、徐某等5人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同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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