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一车主私改车身颜色被罚
生活中,许多爱车一族,会希望自己的车辆能够与众不同,并想通过变更车身颜色、改装发动机等方式达到这一目的。这样开着爱车跑在路上,即吸引眼球,又能获得满足感。不过有这种想法的车主注意了,对车辆的改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车主必须在法律限定法律限定范围内依法改装车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2月3日晚,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东台收费站正常检查时,一辆粉红色奔驰轿车进入检查区,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称这车是他老婆的驾驶证放在自己的车上没带,细心的民警发现行驶证上的车身颜色和眼前车身的颜色不一样,行驶证上的颜色是灰色而眼前的车是粉红色,这时驾驶员说老婆请专业装潢师傅花几千元为爱车贴了粉红色的膜,确不知道私改车身颜色是违法行为。
民警让车主将车辆颜色恢复原登记的颜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对车主擅自改变机动车原色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在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改装。 擅自更改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等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属于非法改装。对更改车身颜色、发动机等行为,如果没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也属于非法改装。 颜色好骚气:lol,太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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