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获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创建促监管”的工作思路,以“食品安全城市,共建共保共享”为主题,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在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 “四有两责”和“社会共治”...在7月5日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现场会上,省政府举行了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盐城市大丰区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据了解,获此项殊荣的还有张家港、扬中共16个县(市、区)。 2015年8月,为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监管举措,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全省73个县(市、区)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丰区为首批创建城市之一。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创建促监管”的工作思路,以“食品安全城市,共建共保共享”为主题,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在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 “四有两责”和“社会共治”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经过两年的创建,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先后顺利通过市级初评和省级层面综合评议,成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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