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三次后休庭四年多 江西桂松案再重启
二审开庭三次后已休庭四年多的江西桂松案再次迎来重启。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11月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召开了庭前会议,将继续审理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桂松单位行贿、抽逃出资上诉一案。 11月6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当天该院确实正在就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桂松案举行庭审会议,至于该案的下一步开庭审理时间,需要了解后再回复。 桂松本人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称,当天的庭前会议持续了一整天,主要围绕该案的排除非法证据、出示相关录音录像光盘的问题展开,桂松本人也进行了陈述。 桂松案的二审辩护律师陈光武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桂松案是其已知审理时间最长的刑事案件之一,前后审理历时六年多,案件仍未审结,二审庭审已开三次,中途休庭四年多,如今二审又重启,这种马拉松式的审判在司法界也不多见。 据东方早报此前报道,桂松是鸿源LCOS项目带头人。2001年,在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支持下,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鸿源公司”)。作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鸿源LCOS项目历经十年举步维艰。正当鸿源公司萌生退出江西、转战曹妃甸时,却因实际控制人桂松卷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案,该计划无疾而终。 2010年1月,南昌市委常委汤成奇严重违纪被免职。随后不久,桂松也被有关办案单位控制。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10年3月5日,桂松在赴港洽谈业务途中被深圳口岸边防扣留,后送回江西审查,罪名是涉嫌“单位行贿罪”。 东方早报此前报道称,2010年3月18日,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批准逮捕桂松。之后,因涉嫌抽逃出资罪等原因,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先后三次延长其羁押期限。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松案提起公诉。 一审起诉书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桂松曾三次行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金额分别为30万元港币、50万元人民币、3万元港币,涉嫌单位行贿罪。此外,桂松还被控涉嫌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 2012年12月31日,南昌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桂松犯单位行贿罪和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年,汤成奇则因受贿等罪名,一审被赣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2015年1月29日,汤成奇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东方早报此前报道还称,在庭审中,汤成奇曾否认桂松向其行贿,称相关供述是在纪检调查期间被迫无奈写下的。但该笔受贿情节,在其一审判决书中仍然得到认定。一审、二审期间,桂松亦当庭翻供,多次称遭到刑讯逼供,曾连续七天七夜被剥夺睡眠。他还指出,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系拼接剪辑而成。他被要求反复修改“行贿”金额,以便跟汤交代的“受贿”额一致。 一审宣判后,桂松不服上诉。2013年4月9日,桂松被取保候审。彼时,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刚刚调离江西。2014年2月27日,桂松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宣布,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东方早报此前报道称,2014年6月24日,此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在质证陈述中,桂松也直指刚刚落马的江西前省委书记苏荣,称其批示授意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制造本案。此案的背后,涉及苏荣妻子“于姐”插手鸿源公司120亩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土地问题。 桂松团队称,桂松此前获悉,人称“于姐”的苏荣妻子收受一福建籍开发商逾千万元贿赂,帮助其以成本价受让该宗地块,在未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利数十亿元。 律师陈光武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苏荣落马后,桂松案二审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不过此后,该案件二审一直休庭至今;当下,在中央多次提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大背景下,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重启该案件,对于这件久悬未决的案件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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