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高手 发表于 2018-11-5 11:08:58

毕业生获北京户口后离职,判赔31万!网友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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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大学毕业的梁某顺利地来到一所学校做物理老师,有了事业编制,获得了北京市户口。梁某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但是,仅一年后,梁某即行离职,另行就业。2016年暑假结束后,9月份开学时,梁某就再未出勤。   学校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梁某支付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赔偿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学校的请求,梁某不服仲裁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赔31万!
   10月31日上午,通州法院透露,这起人事争议案已经审结,法院判处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庭审中,梁某说,他是应届毕业生,不同于一般从外省市引进的特级和骨干教师等人才引进,不属于条款约定的人才引进人员,而且聘用合同约定的11万元违约金过高,远远高于他的在校收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非常明确而具体,原告理应知晓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补充条款内容真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这样的判决你怎么看?此事也引发网友热议,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网友表示“没毛病”,“应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上弦月更明 :违反了合同规定,该罚,没毛病!
@工藤新白家的迷妹子 :本来就是嘛,当初签订合同肯定有条约啊,不然,北京户口白给你嘛?
@头像有了就差个昵称了 :罚款多少不重要,把户口迁回原籍就行了
@-1-幸福D萘基乙二胺盐酸盐 :应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也有网友问道,“为什么非得要户口呢”?
@她在树荫里:为什么非得要户口呢
此外,还有网友的观点却是:
@Lansney :为什么单位自己不考虑自己的问题,为什么留不住人,是否给了合适的工资、机会和发展前途?
@功成依旧2015 :应该研究研究,设立临时户口,让可以解决户口问题的单位约定5年以上的合同期,合同期满后正式转入,5年之内户口标注为临时,享有本地户口待遇,如果劳动者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户口恢复原籍;单位一方原因解除合同,给人正式落户,同时减少单位一个落户指标。
      那么对于上述判决,你又怎么看呢?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综合自北京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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