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出差途中肾衰竭身亡 抢救超过48小时难算工伤
扬子晚报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姜海波 记者 陈咏)“司法局调解组织真心为老百姓服务,让我全家感受到了温暖。”本月中旬,宝应县一处调解协议书签字现场,意外身亡女工赵某的丈夫曹某感动地说。29日,宝应县司法局通报一起对一名“90后”女工意外死亡的调解案例,虽然依规难算工伤,但经过努力,死者家人得到最大限额补偿。赵某是一家台资企业宝应分公司职工,一次出差后意外死亡。依据现行法规,其情况不算工伤,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紧要关头,调解人员积极为其亲属争取利益。最终取得数十万元经济补偿,助其家人渡过难关。宝应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赵某是11日从昆山乘车返回宝应的,途中突发疾病引发急性肾衰竭,由宝应县人民医院转至扬州苏北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方可视为工伤死亡,赵某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不属于法定范畴,企业方面既没有义务赔偿,也无权为其争取保险。赵某亲属担心权益得不到保障,20多人找到了调解组织。该县社会矛盾调解调处服务中心委托安宜司法所负责调解。所长陶连国,副所长赵爱健介入后,为妥善解决死者家属诉求多方奔走。赵爱健说:“死者年纪轻轻,家庭经济困难,既然够不上标准,打官司也没胜算,只有调解可以帮助争权益。”陶连国通过县经信委联络员,联系上赵某所在台企的董事会,又经由跨国电话,与身在意大利的董事长进行了紧急沟通,向他充分说明情况。电话中,陶连国从企业经营理念讲到公司社会责任,请求对方从人道立场出发,促成问题的解决。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涉,成功取得了董事长的肯定答复。董事长表示,将安排公司副总、人力资源部主任以及法律顾问前来会商善后问题。在接下来的面对面沟通中,陶连国一行积极争取各方同情,通过做通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影响公司副总的决策。经过全力争取,不断靠拢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争取最大限额补偿。最终,企业方面作出重大让步,不但同意全额报销死者的医药费,而且承诺另外付给总计数十万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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