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意见严禁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
每年秋冬雾霾天气来临时,一些地方采取的“一刀切”式停工、停产、限车等环保减排措施备受诟病。河北省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在生态环保管理上科学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突出奖优限劣原则,严禁“一刀切”。 根据河北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河北针对企业错峰生产、建筑工程停工、机动车限行、清洁取暖改造、环境准入及督察执法检查等生态环保10个领域,提出了精准精细的管控措施。 在错峰生产方面,河北要求各地按照企业排放绩效评价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对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排放的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河北提出民生优先原则。机动车限行,地方政府需至少提前1天向社会公告。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对具有合法手续、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允许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 此外,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地方政府需提前1到2天发布预警信息,给足企业应急响应准备时间,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预警范围。决不允许借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的敷衍整改等。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说,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绝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要求监管措施更加精准、严谨,解决企业在污染防治上投入多投入少一个样、排放多排放少一个样、排放或不排放一个样等问题。(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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