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联网医院可作第二名称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多项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出炉。《计划》提出,建立政策体系,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的,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计划》明确,完善服务体系,计划构建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健康管理、公共卫生、药品保障五位一体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并将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覆盖到基层。加快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药品物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到2020年,三级医院非急诊预约诊疗率达到90%以上;加快实现医疗联合体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支持居民医疗健康信息自主在线查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鼓励发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改造传统药品保障流程,推广处方流转、智慧药房,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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