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爱琳彩6 发表于 2018-7-3 09:51:07

辟谣!网传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不是一回事

这两天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标题是《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热传点开文章里面是一个视频视频就不放了大意就是一个关于继承财产的事情。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6243899.png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7334666.png视频截图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7605803.png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视频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案例中,主人公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理论上被分成了很多份额。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不然主人公无法顺利100%继承房产。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经查证,中国现行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而关于遗嘱问题,具体问题恐怕还是咨询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宜,切勿轻信来源不权威的网文。另外,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小。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很少。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生前遗嘱上。近日,一篇网文《2018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9%的人都不知道!快打开看看》热传,文章称,杭州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这是真的吗?今年我国在继承法方面有了新的修改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查证。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7834743.jpg该文被大量转载《2018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9%的人都不知道!快打开看看》一文提到的故事是这样的:小丽是独生子女,父亲已于10年前去世,母亲也刚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过户等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没想到,房管部门拒绝办理小丽的过户要求,除非小丽去公证处公证,或者拿出法院的相关判决书,理由是小丽并非100%拥有该房产。小丽于是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表示,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小丽的确只有7/8的份额。原因是,小丽父亲去世时,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而由于小丽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当时还在世的奶奶可以分得房子的1/6的份额。小丽奶奶有好几个孩子,奶奶过世后,这六分之一的遗产自然又分给了她的孩子们。总而言之,这份遗产理论上被分成了很多份额,分别属于小丽父亲家的众多亲戚。除非,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不然,小丽是无法顺利100%继承这个房子的。而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正是我们周围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9911536.png来源:微信公众号“观照律师”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9982593.png继承法继承顺序看完全文,记者对网文中两个问题进行了查证。查证一:小丽的故事真是发生在今年的案例?记者搜索后发现,早在2016年3月15日,小丽的故事已出现在网上,最初发布者疑为浙江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该咨询案例。随后,钱江晚报等多家媒体也以《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为题,进行了报道和转发。钱江晚报在报道中也指出,如果没有遗嘱,独生子女的确可能无法100%继承父母遗产。该文章随后又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对网民进行遗嘱相关知识的普及。2016年11月2日,新快报发布文章《“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是一堂普法课》提醒,小丽的故事的确有些离奇,而正因为离奇,和人们的惯常认知不一样,它才更具有普法的价值和意义。http://ylimg2.ufile.ucloud.com.cn/20180702/20180702063139226301.png钱江晚报微信公众号截图综上得出第一个结论:案例为真,但时间为假,并非发生在今年。查证二:今年我国对继承法进行过修改吗?在该案例中,据媒体报道,律师对小丽爸爸的遗产继承份额的分析,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记者查证发现,该条文一直存在于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中,现行的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今年我国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因此得出第二个结论,网文标题表示中所谓的“今年起”,是故弄玄虚。解开这两个疑问,基本可以确定,《2018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9%的人都不知道!快打开看看》一文就是个“标题党”。它以一个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为“诱饵”,引人点击,而该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2018年起”的新政策。不过,抛开“标题党”不说,生前遗嘱的确是个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网文中有一句话还是说对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谈遗嘱问题,也并非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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