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0家气瓶充装单位被罚68万元 ,大丰有两家!
5月3日,市质监局通报了近期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进行抽查以及去年对20家违法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总体看来,全市气瓶安全状况基本平稳,大多数充装单位安全意识比较强,能够自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充装活动。同时,市质监局也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气瓶充装行为。“小问题”暴露“大隐患”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分3个检查组对全市11个地区的18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气瓶标识、警示标签或漆色脱落;部分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未做好气瓶的维护工作,无缝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漆色脱落较为严重;气瓶报废后办理报废手续不及时,液化石油气站堆积大量报废气瓶;新购的气瓶和部分送检气瓶未及时安装二维码及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部分充装单位在用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存在超期使用现象;部分气瓶充装站卸车软管未定期进行耐压试验,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充装前后检查不够严格且记录不齐,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及时;少数单位抽真空设备未投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未及时更新,标准文本不齐全。
“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不大,但都存在严重隐患。”该负责人称,气瓶是特种设备中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设备,2017年全省发生气瓶燃爆事故高达90余起。每起气瓶燃爆事故都会造成许多家破人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部分气瓶充装单位存在着充装行为不规范、充装记录不齐全甚至违章作业的情况,部分充装单位虽然能意识到不能充装过期瓶、报废瓶,但对充装无码瓶可能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执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有关条款严重不到位,气体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严重缺位。”这位负责人说。
据悉,2017年市质监局就此多次行文、召开工作会议和组织现场检查,强调各地要实现气瓶充装单位在充装现场“空白二维码”和“未联锁充装枪”两个“零存在”的监管要求。“但从此次抽查的情况来看,少数地区仍未达到这一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杜绝监管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该负责人说。此外,对气瓶违法充装行为查处还不到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明确“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在气瓶上设置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并使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得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识的气瓶”,并设置了可以直接处罚1~5万元的罚则;但2017年全市气瓶无码充装仅有6起处罚,处罚金额只有8万元,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未联锁充装枪必须“零存在”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比如,要求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对气瓶充装单位存在的充装无码瓶、过期瓶和报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各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未联锁的充装枪责令联锁或强制拆除,确保所有气瓶充装单位未联锁充装枪“零存在”。
此外,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求剖析原因,将采取的措施以及立案查处的情况正式行文,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地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查处超范围充装、无证充装、充装超期报废气瓶和无二维码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加大对利用空白二维码扫描、未联锁充装枪进行充装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设备按规登记、按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避免辖区内出现群死群伤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7年度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行政执法查处情况统计表(统计日期: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这个问题还是很严重的 采盈凡 发表于 2018-5-4 16:06
这个问题还是很严重的
对啊,这个不合格,万一爆炸 平均每家都罚了两三万的样子 :Q: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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