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牛百叶”案35人获刑 你还敢吃火锅吗?
细数这两年的网络段子,绝对少不了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一顿不行,那就两顿。”一句玩笑话,将我泱泱吃货大国对“吃”的热爱展现得淋漓尽致。可如今,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火锅,你还敢吃吗? 我敢!因为我看到了公检法、食药监、卫计委、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狠抓食品安全的实际行动,也看到在各部门戮力同心、各媒体广泛监督之下,食品安全保障日趋严密的态势。就拿去年那个引起广泛关注的“毒牛百叶案”来说吧—— 2017年3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前期线索排查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市市场稽查局在龙岗区平湖镇顺平市场查获一个加工销售毒牛百叶等水产品的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周某、杨某某等22人。民警在一楼、四楼的冻库内查获牛百叶原材料约9300公斤、牛百叶成品约15500公斤。在四楼生产车间内还查获牛百叶半成品约1320公斤;来路不明的氢氧化钠1425公斤、过氧化氢950公斤,现场触目惊心。随后,民警根据该火锅食材经营部的销售记录,顺藤摸瓜,抓获了在本市各大档口销售该批牛百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13人 案情一经曝光,顿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大媒体消息频出,中央电视台更是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一时之间,民众关注度激升。对于一个不吃火锅活不下去吃起火锅必点老三样牛丸牛肚儿牛百叶的吃货来说,看到这个消息时,瞬间心疼自己的胃三分钟。 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罗湖区检察院更加重视,毕竟这是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最大规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的有毒牛百叶数量巨大——仅在生产厂家查获的有毒牛百叶(含部分半成品)就有近30吨;涉案金额巨大——根据现有证据,该火锅食材经营部仅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销售金额就达人民币750余万元;涉案人员众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员达到35人。案件还未送到检察院,大家已经默默为即将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同情了~~小编光是想象一下堆积的卷宗就瑟瑟发抖······ 然而,勇者不畏难!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时,罗湖区检察院就及时指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侦查情况,提出侦查意向,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为了解决一个看起来很直接很简单其实很复杂很有争议的问题——本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检察官们前往深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院拜访本市食品检验领域的多名权威专家,并参与了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专题研讨会,翻遍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文件,终于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将案件性质基本厘清,为案件的顺利办结做好了准备。 很快,案件送到了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有了前期的准备,审查逮捕工作顺利开展。一边是承办人埋头阅卷,一边是助理们疯狂录入,近一百五十页的审查报告出炉了。2017年4月22日,侦查监督部做出决定,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二十余人,以无逮捕的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人,退查犯罪嫌疑人4人,并明确补充侦查方向。 2017年10月16日,罗湖区检察院公诉部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本案涉及的其他下游销售档口的犯罪嫌疑人共35人起诉至罗湖区法院,庭审中,检察官逻辑严谨、说理透彻、指控有力。终于,2018年3月28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周某、廖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朱某某等三十二名被告人分别获判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涉案物品被及资金也被依法判决没收。 商人重利,但取财需有道,“食”字拆开是人良,致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案件的成功获判,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涉及民生领域犯罪案件从严、从重、毫不手软的一贯原则,不知那些为了求得不义之财而违法犯罪之心蠢蠢欲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会不会感到阵阵凉意? 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也一向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 就以罗湖区检察院来说,在对此类案件从快从严处理的同时,还立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在2017年,对食品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38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未立案的案件线索6条,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6件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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