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会看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之光暖人心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司法机关不断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动真碰硬,坚决破除阻碍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 20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推出化繁为简的“填空式起诉状”,为立案登记群众提供便利。即使是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也可以快速“填”出一份合格的起诉状。 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再到各类方便群众诉讼的措施——曾让人深恶痛绝的“立案难”成为历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生动缩影。 “今年的两高报告给我的一个深刻印象,就是司法机关近年来迎难而上,通过扎实的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代表说。 这是司法领域一场触及灵魂的革命—— 2017年,辽宁省三级法院、检察院启动员额退出机制,对不胜任一线办案的、离开办案岗位的、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履行办案职责的及时退出员额。60名法官、88名检察官就此退出员额。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牵住这个牛鼻子,首先要落实好员额制改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说。 经过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全国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长20%以上。全国法官和检察官队伍“重新洗牌”,办案团队结构优化,办案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 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往层层审批、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在成为现实。 “要进一步落实员额制,严把入口关,倒逼法官和检察官提升本领,推动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代表说。 切中要害,直面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 ……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可称之为维护司法公正的筑基之举。”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林文学说,“证据展示在法庭上,有理说在法庭上。无论什么人打官司,找关系不如找证据。”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2.5万人、不起诉12.1万人;人民法院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纠正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司法体制改革刀刃向内,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判决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 “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诉讼监督,坚持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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