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进一步研究审议机动车停车条例
中新网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曾鼐 陈建)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这三项地方性法规,过去五年经过审议,但未提请表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称,前两项法规是考虑到社会关注度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更加广泛地凝聚共识,后一项是为了更好地同国家立法衔接,拟在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10月21日,四川南江县光雾山景区漫山遍野的枫叶如画,吸引了来自四川、陕西等地的近万游客冒雨赏秋景。图为停车场内停满了赏秋景的车辆。 27日,李伟向进行中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到上述内容。 李伟在报告中表示,五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行政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管理方式向治理方式转变,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通过立、改、废有效衔接,确保重要改革措施于法有据,重点领域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他代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审议的三项法规没有提请表决。2016年,对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法规草案基本成熟,考虑到国务院正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为更好地同国家立法衔接,拟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2016年还对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了三次审议,2017年对机动车停车条例进行了三次审议,考虑到这两项法规社会关注度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更加广泛地凝聚共识,拟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谈到未来五年工作,李伟指出,要着力提高首都法治水平。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立法,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公共治理能力,确保重要改革于法有据。 李伟说:要制定“指向具体、实用可行、及时有效的法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性、操作性”。 他认为,立法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供需不匹配、城乡不协调、南北不均衡的发展不平衡特征和基础设施有欠账、公共服务有弱项、生态环境有短板的发展不充分特点,持续关注疏解整治促提升、“大城市病”治理、城乡一体化发展、教育均衡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凝聚共识、谋求共治、实现共享方面做工作、下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伟在报告中说,新一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拟继续审议机动车停车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制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对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制定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开展调研论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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