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审理“生根发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庭首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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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0 16: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庭审现场。刘浩摄
  国内较早的外语原创教学网络平台“沪江网”声名在外,而上海理工大学与原上海沪江大学渊源已久,双方就“沪江”系列商标问题莫衷一是。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新举措、新方法,9月19日,这起“沪江”系列商标无效宣告口头审理案件在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庭。
  据了解,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庭首次在沪开庭,也是国家商标评审庭首次走出北京,开展口头审理的全新实践。
“沪江”系列商标归谁所有
  9月19日上午,商标评审部合议组成员就上海理工大学对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沪江”“沪江网校HJCLASS.COM”“沪江英语”3件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口头审理。申请人上海理工大学坚持请求合议组依据《商标法》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标无效,被申请人则认为申请人证据不足,要求合议组驳回全部诉求。
  据了解,2001年,上海理工大学大三学生伏彩瑞创建沪江的前身——沪江语林。2003年,沪江网正式上线。2015年,沪江网正式更名为“沪江”。但上海理工大学对沪江网使用“沪江”二字作为商标提出质疑,认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的“前身”就是沪江大学,该校曾将“沪江”在出版成书、人才引进与评选、竞赛活动等多个领域使用。且伏彩瑞于1998年至2005年间在该校读书,沪江相关网站的建设运营最早在2001年开始,从2001年到2005年间,学校对相关网站也有投入。故伏彩瑞使用“沪江”二字创办“沪江网”,并作为其商标不合适。
  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并不认同,认为上海理工大学使用“沪江”标识主要为内部使用,没有证据证明具有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伏彩瑞曾多次在采访中表示,沪江网的名称出自沪江大学是出于学生对母校文化的情结。“沪江”不作为上海理工大学的企业名称,故被申请人使用“沪江”商标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没有恶意。
  庭审中,双方围绕焦点问题陈述意见并举证,合议组将在充分审查材料、核对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商标评审开启口头审理新实践
  据介绍,长久以来,商标评审作为行政程序,从行政效率的角度出发,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案件审理。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法治理念的不断增强和评审实践的逐步发展,仅依靠纸质材料审理案件的方式已渐渐不能满足多元化的评审需求。同时,错综复杂的案情、多样化的证据形式、技术进步的负外部性,以及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更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硬件设备、场地布置等各项条件不断完善后,口头审理应运而现。
  记者了解到,秉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在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多方面努力后,原工商总局于2017年5月4日制定并颁布了《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并研究制定了《口头审理通知》《口头审理须知》《口头审理程序》《口头审理纪律》等文书,确保口头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017年8月21日和25日,原商评委分别对高麗紅蔘商标驳回复审案,BOLIMO、搏力谋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口头审理。这是原商评委首次进行口头审理的两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井然有序,相关申请人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体现出口头审理的优势,开启了口头审理的良好实践。
  两年来,商标评审部共对十余件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给当事人双方提供了与评审庭充分交流证据和表明立场的机会。商标评审案件以书面审理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口头审理,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就一些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更加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进一步提高行政决定的正确性。
  巡回评审掀开口头审理新篇章
  此前,评审庭只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这意味着当事人与律师等必须到北京,增加了不少维权成本。此次巡回评审委托上海市审查协作中心承办,由商标评审部派员组成两个合议组,分别评审4件上海地区当事人申请口头审理的案件:上海理工大学对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沪江”“沪江网校”“沪江英语”3件商标无效宣告案;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对杭州绫绝顶服饰有限公司的“上海故事”商标无效宣告案。
  据了解,今后这一审理模式将探索常态化机制,年内在上海建成全国首个除北京外的商标审理巡回评审庭,不仅可以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将助推上海知识产权相关产业的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兼商标评审部主任张文锐表示,商标评审庭巡回审理作为商标评审部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落实国知局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审理质量和效率的部署,推进商标局商标便利化改革方案,充分发挥评审公正公平及时授权确权,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商标权益,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实现便民利民优质高效评审。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表示,这次在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庭,将直接影响到上海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落实总书记提出来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从上海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我们提供良好的环境,使企业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营造一个全面的共同的社会氛围。
  “巡回评审的开展大大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能力,是商标评审审理方式日臻完善的新起点,是商标评审部进一步发挥便民利民职能作用的新标志,也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商标协会会长樊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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